松原市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林農護林造林積極性還利於民“公家林”成“自家林”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  本報松原訊(記者 王國彬)“這些樹15年後就能賣錢了,老話說得好,前人栽樹後人乘涼。”松原市寧江區善友鎮後宮村村民馮清國說,林改後他承包了150棵樹,種樹能保護環境,也是為將來存一筆錢。
    後宮村外的防護林木直徑約5釐米,樹下種植豆角,小樹長得筆直。後宮村黨支部書記劉榮軍說,全村500多戶、2200多人,承包林地的有50多戶,承包的原則就是誰家耕地與林地相鄰,誰家就有優先權,“樹變成了自家的,大家都用心去看護,亂砍濫伐的現象看不到了,能看到的是大家照顧樹的場面。”
    2009年,松原市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全市18.5萬公頃集體林地全部參加了林改,其中,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面積為0.65萬公頃,實行有償轉讓經營的面積16.19萬公頃,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面積1.66萬公頃。簽訂各種林改合同11.48萬份,發放林權證6292本。2012年,松原集體林權主體改革基本完成。
    2013年4月,松原市政府印發了《松原市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實施方案》,明確了到2016年年底,通過配套改革,逐步建立起政策完善、服務健全、管理規範、經營科學等一系列有利於集體林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。開展以建立健全林木採伐管理制度、集體林權流轉制度、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、林業金融支撐制度、林業社會化服務保障制度等“五項制度建設”為主的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。
    目前,松原市及各縣(區、市)兩級林業部門已與銀行簽訂了林權流轉抵押貸款協議,扶餘市正在籌備組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,前郭縣今年將籌建林權管理交易中心,配套改革逐步有序開展。
   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最大的受益者是當地農民。“林地種樹的前3年,樹下可以種菜和雜糧,樹長大後,樹下還能搞養殖,15年後,樹的直徑能達到30釐米,一棵樹就能賣200元,林改對於農民來說,絕對是件好事。”劉榮軍說。
    “通過林改,還林於民,還利於民,‘公家林’變成了‘自家林’,農民成了集體山林真正的主人,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林農護林造林積極性。”松原市林業局工作人員說,植樹造林由過去的政府組織動員,變成了農民自發行為,實現了從“要我造”到“我要造”的轉變,農民精心管護,勤於經營,形成了“家家都是護林站,人人都是護林員”的全民管護山林的網絡體系。
    同時,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也盤活了林業資源資產。隨著森林資源流轉市場,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進行流轉,或者以林權證抵押進行貸款,盤活了森林資源,促進了林業生產要素和森林資源的優化配置,使林業經營開始從資源經營向資本經營轉變。林改後,農民獲得了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,農民把分到的林地當成發展私營經濟的致富基地,積極發展林下種植、林下養殖等林下經濟,擴大了林業產業發展空間,擴展了農民增收致富途徑。
  (原標題:還利於民“公家林”成“自家林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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